第三章 钓鱼台列屿中国固有主权领土命名传承证据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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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中国册使关于中琉海上自然疆界说简析

明清两代对中国东海之经营,留下了中琉两国各种官方文书、海防专书和海道针经,以及中国册使及其从客所留下的各种《使录》与诗文。这些历史文献随处可见中琉宗藩关系的最亲密、最牢固的历史记录。其中,关于中琉海上之自然分界,几乎每届册使皆有具体的描绘和表述。对当今中国确定和维护中国东海的海域范围和日本的海上分界是具有最高权威性的法律证据和实证价值。所以,中国应该首先坚持历史自然疆界原则,其次才是中国应该维护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赋予的权利及必须坚持的大陆架领土自然延伸原则。对于日本单方面提出的东海中日“中间线”原则,是无理的,违背海洋地质地理和海疆自然形成史,中国人民绝不会接受日本单方面的无理主张。
(一) 陈侃《使琉球录》之界说:
[1]“五月十一日,夕见古米山(又名久米岛,距那霸港口外约100公里,周围48公里),乃属琉球者。夷人(指琉球世子尚清所派看针通事及操舟者30名琉球人)鼓舞于舟,喜达于家。”案:琉球向以古米山为国之西界岛山,定为入境国门,故球人一见此山即知将入国归家矣。
[2]“夷人乃曰:此热壁山也,亦本国所属。”案:热壁山,系由中国人所命,亦名叶壁山,球名惠平屋岛,今作伊平屋岛。琉球人亦具有鲜明的国土疆界意识,每当航船到达琉球领属地方,必明确说明“本国所属”,或说明“某岛领属”。因此,与中国册使所记之界说相对应,便自然地确定了中琉海上自然疆界。
(二)郭汝霖《使琉球录》之界说:
    [1]“闰五月初一日过钓鱼屿,初三日至赤屿焉。赤屿者,界琉球地方山也。再一日之风,即可望见姑米山矣。”案:界字,本义为地界、边界;这里的界字用为动词,具有靠近、对着、连接和界定之意。“赤屿者,界琉球地方山也”,意为赤屿(即赤尾屿)乃是对着并连接琉球地方之界山。这是本届册使郭汝霖对应前届册使陈侃的“古米山乃属琉球者”之界说最有针对性的说法。
    [2]“初六日午刻,得风乃行,见土纳已山。土纳已山,琉球之案山”。案:案山,即界山。《国语?齐语》云:“参国起案,以为三官。”韦昭注:“案,界也”。郭汝霖像陈侃一样,亦处处留心确认琉球国的界限,以分清中琉两国的海上疆界。所谓土纳已山,即指渡名喜岛(TONAKIJIMA),位于冲绳县那霸港西北58公里的海面上,面积3.25平方公里。
    [3]“六月二十九日,封王礼毕,守候风汛回国。……十月初九日登舟,……至二十六日,许严等来报曰:‘渐有清水,中国山将望乎?’二十七日,果见宁波山。”案:中国与琉球之分界,以“黑水沟”即中琉海沟为自然之分界,即“去由沧水入黑水,归由黑水入沧水。”海水青绿色为沧水,整个大陆礁层,海水深度未有超过200米者,故海水成沧色。“黑水沟”即中琉海沟,海水深度均在2000~4000米以上,海水呈深黑色。中国封舟“过沟祭海”,即选在“黑水沟”中琉自然分界之处。
(三)谢杰《虔台倭纂》之界说:“如所云小琉球、鸡笼屿、彭嘉山、钓鱼屿,并未之睹,惟古米山见熹微,而琉球至矣。”
(四)夏子阳、王士祯《使琉球录》之界说:
     [1]“二十七日,午后过钓鱼屿,次日过黄尾屿,……连日所过水皆深黑,宛如浊沟积水,或又如靛青色,忆前《使录补遗》称:去由沧水入黑水,信哉言矣!”案:中国与琉球一向以“黑水沟”即中琉海沟为天然分界,海沟水深达2000~4000米。
     [2]“二十九日,望见古米山,夷人甚喜,以为渐达其家。”案:此说与陈侃“古米山乃属琉球者,夷人鼓舞于舟,喜达于家”之说相同。
     [3]“十一月二十一日,向晓开洋,……二十九日,隐隐见一船,众喜谓:有船则去中国不远,且离黑入沧,必是中国界。”
(五)杜三策从客胡靖撰《杜天使册封琉球真记奇观》之界说:
“以六月四日从广石解缆,……由五虎门出大海,……八日(初八)薄暮过姑米山,……深夜,镇守姑米山夷官远望封船,即举火闻之马齿山,马齿山闻之中山。”案:这是琉球国边防官员用火为信号向国内报告中国册使入境消息。
(六)张学礼《使琉球记》之界说:
六月初九日,“浪急风猛,水飞如立,舟中人颠覆呕逆,呻吟不绝,水色有异,深青如蓝。舟子曰:入大洋矣。顷之有白水一线,横亘南北。舟子曰:过分水洋矣。此天之所以界中外者。”案:张学礼之说,亦在指明中琉之自然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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