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钓鱼台列屿中国主权收回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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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开罗宣言》

美国总统罗斯福、英国首相邱吉尔、于1943年日本(昭和18年)11月20日先后到达开罗,在11月23日至27日6天期间,与带领宋美龄来到这里的蒋介石就实行对日作战问题举行了会谈,11月27日决定了关于日本国的美、英、中三国宣言,12月1日正式发表。《开罗宣言(关于日本国的美、英、中三国宣言)》

罗斯福总统、蒋介石大元帅及邱吉尔首相与各自率领的军事及外交顾问一起,结束了在北非举行的会议,兹发表下列一般性的声明:
   将来对日本国的军事行动,由各军事使节协商确定。
   我三大盟国决心以不松弛之压力,从海陆空各方面,加诸残暴之敌人。此项压力已在增长之中。
   我三大盟国此次进行战争,在于制止及惩罚日本之侵略。三国决不为自身图利,亦无拓展领土之意。
   三国之宗旨在剥夺日本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以后在太平洋上所夺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的领土,例如满洲、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国。
   日本亦将被逐出其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所有土地。
   我三大盟国轸念朝鲜人民所受之奴隶待遇,决定在适当期间,使朝鲜自由独立。
   我三大盟国,抱定上述之各项目标并与其他对日作战之联合国家目标一致,将坚持进行为获得日本无条件投降所必要之重大的长期作战。
   摘自《世界知识手册》1953年版,第582-58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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